条件:
于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在园学前一年幼儿,同时属于重点扶优对象、或低保户、或孤儿、或父母残疾、或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力等。
补助标准:
每生每天3元。
要求:
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于9月23日至26持相关证明及户口复印件1份到幼儿园办公室申请登记,过期不候。
陕西科技大学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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